可以隨心所欲地生活是最大的幸福,
二十五歲之前,我如是思考。
即使沒有男人、沒有錢,
我是我,那就是最大的幸福。

二十五歲之後,我嘗試著和自己革命,
依然沒有錢,沒有男人,
卻無法義無反顧。

樹的枝葉可以無盡伸展,
根卻無法離開仰賴維生的泥土。
當泥土鬆動,樹會痛徹心肺,
這是戀家,最初與最美的理由。

遠遠地,我看到八個月後,
十八歲的自己:
六點半起床,七點十分出門,
晚上六點半晚餐,十點半就寢,
偶爾去美術館散步,逛逛夜市。
或許還是沒有錢,沒有男人,
可是有家人,有自己。
我已離家七年,長長的七年。

而回家,
那是比最大幸福,還要幸福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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